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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

日期: 2022-01-05 15:34:08 作者: 张嘉懿

关于2021年度中级安全工程师等七项职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关于做好湖南省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1〕17号)、《关于做好湖南省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1〕19号)、《关于做好湖南省202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1〕20号)、《关于做好湖南省2021年度中级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1〕21号)、《关于做好湖南省2021年度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1〕22号)、《关于做好湖南省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1〕23号)及《关于做好湖南省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1〕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21年度中级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工核查对象

  2021年度中级安全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勘察设计工程师、统计(初、中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且存在以下情况的:

  1.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5.撤回承诺申请的;

  6.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人工核查的。

  二、核查方式

  (一)核查时间:2022年1月10-11日

  (二)核查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8号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804办公室

  三、核查要求

  相关要求请按照湖南人事考试网通知公告栏《关于2021年度中级安全工程师等七项职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的要求执行。网址如下: http://www.hunanpea.com/Article/678314c1-c4f9-45a2-ab19-a6a02bcb8d8d/InternalArticleDetail.do?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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