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小编带来深圳市护士执业变更注册办事指南,帮助大家了解深圳市护士执业变更注册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等事宜。
一、受理条件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二、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护士电子化注册账户在线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资料并提交机构端审核;申请人机构在护士电子化注册机构端登录审核护士变更注册资料后,确认后提交注册机构端注册并打印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申请人备齐护士变更注册所需要的资料,递交注册机关窗口。
2、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机构在护士电子化注册机构端登录审核确认护士变更注册资料后,提交注册机构端注册并打印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完成以上步骤后申请人向注册机关窗口递交护士变更注册纸质材料,注册机关窗口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资料后,进行查验、审核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注册材料收件回执。
三、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填报须知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材料分类:申请表格文书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材料备注: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向拟执业地注册部门提交申请注册。
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材料分类:证件证书证明
材料必要性:必要
申请材料说明:原件收回,用于加注变更内容。
材料备注: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 (单位) 材料必要性:必要
申请材料说明:单位委托他人办理的,须交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材料备注:单位委托他人办理的,须交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 (个人)材料必要性:必要
申请材料说明:个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交原件1份。
材料备注:个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交原件1份。
委托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必要性:必要
申请材料说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示委托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核验。
材料备注: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示委托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核验。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55-22314164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窗口办理
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22314164、0755-2231400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公交路线:市民中心公交站:38路, 60路, 64路, 107路, 235路, 236路, 374路, 398路, b686路, e18路, k578路, m262路, m390路, n9路。 市民中心东站:38路, 60路, 64路, 76区间线, 235路, 371路, 373路, 374路, 398路, b709路, m347路, m390路, n9 路, 高峰专线4路。 地铁路线:市民中心站:地铁2号线(蛇口线) 、地铁4号线(龙华线)